2015/1/14 16:08:38 From: 阳江十八子集团
亲爱的顾客:
感谢您对十八子产品的信赖与支持!“十八子作”商标菜刀系列产品于2004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产品质量与品牌在国内外均有良好的口碑。
由于近年来“驰名商标”被部分商家通过多种渠道申请与滥用宣传,背离了“驰名商标”认定和保护的本义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《商标法》修正案,其中明确规定:生产、经营者不得将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,或者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。
针对目前市场上频发滥用“驰名商标”宣传的情况,国家工商总局已下发相关法律文件,新《商标法》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,凡5月1日前进入流通领域,印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产品,仍可继续销售,直至售完。我公司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已对印有“驰名商标”产品、包装及广告进行改版,但仍有部分产品在5月1日前已进入市场流通。因此,您这次购买到的产品可能仍会印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。为避免您对此产生误解,特致此信以作说明。
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十八子产品的支持与信赖,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,竭诚为您服务。
祝您生活愉快!
——阳江十八子集团有限公司